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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

2013-04-28 16:37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低视力康复“十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残联[2001]8 1号

2001年9月10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市残联、卫生局、经贸局、教育局:

    为做好“十五”期间的低视力康复工作,根据《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制定了《广东省低视力康复“十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低视力康复“十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九五”期间,我省通过采取设立低视力康复部、培训人员、宣传普及知识等措施,已为1万多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和进行视力功能训练。

    目前,公众对低视力康复的基本知识了解甚少,对低视力康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我省低视力康复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尚不能满足低视力患者的需要。

    为使更多的低视力者早日康复,依据《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一)为5000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并进行视功能训练。

    (二)培训1000名低视力者家属,开展家庭康复训练。

    三、主要措施

    (一)各司其职,形成协调运作机制

    1、卫生部门要将低视力康复纳入医院眼科工作范畴,明确眼科医生在低视力康复工作中的职责,并对他们进行培训。

    2、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低视力分类教学和家长培训工作。

    3、省经贸委将助视器验配工作纳入眼镜行业工作范围,在大中城市的眼镜店开展低视力验光配镜、助视器销售及售盾月段务工作。

    4、残联做好协调、服务和宣传工作,培训验光及配镜技术人员。

    (二)加强服务管理,形成工作网络

    1、医院眼科  加强市级(含其级市)医院眼科建设,培养从事低视力康复工作的专业人员,逐步达到全省每个市(含县级)至少由一所医院眼科能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开展低视力检查诊断、助视器验配、训练指导及随访等工作;具备助视器验配条件的医院眼科,介绍低视力者到定点眼镜店配用助视器。

    2、定点眼镜店  每个市设立一个以上定点眼镜店,内设助视器销售专柜,为低视力者提供验光、配镜和助视器使用训练服务。

    3、盲校  在低视力儿童较集中的盲校开展低视力分类教学、视功能训练、家长培训,并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

    4、家庭  接受培训的家长,在家庭对低视力儿童进行视功能训练和助视器使用训练。

    5、残联  协调有关部门抓好低视力康复网络建设;组织和介绍低视力者到低视力康复部、定点眼镜店进行检查诊断、配用助视器及训练;协助学校和社区做好家长培训和冢庭训练工作。

    (三)培训技术骨干

    采取逐级培训方式,为各地培训眼科、低视力验光配镜技术骨干,建立专业队伍。

    (四)宣传普及知识,提高康复意识.

    各地残联和有关部门在广播电台或电视台举办低视力康复知识讲座,编写科普读物,制作并发放宣传画、宣传折页、录像带、录音带和公益广告等,多渠道多形式地广泛开展低视力康复宣传活动。

    四、经费

    (一)中央经费:国家对低视力康复工作给予补贴,主要用于贫困低视力者补贴、人员培训等。

    (二)省专项补贴:为支持低视力康复工作的开展,省将给予补贴,主要用于贫困的低视力者康复训练补贴、人员培训等。

    (三)地方经费:地方政府依据任务指标和贫困患者补贴需要,投入专项康复经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以救济、扶贫、有奖募捐和社会集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主要用于组织协调、宣传教育、人员培训、调查摸底、病员组织、贫困低视力者补贴等。

    (四)低视力者康复费用:低视力者检查诊断、配购助视器和进行功能训练费用,由本人承担。凡享受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和统筹医疗者,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各地民政、卫生、残联对特困患者给予适当减免或补贴。

    五、检查、统计

    (一)检查

    2003年进行低视力康复工作中期检查;2005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二)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附件下载:《广东省低视力康复“十五”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