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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

2013-05-08 15:53

广东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广东省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残工委[2004]11号

2004年6月30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现将《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广东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是国家加大救助力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要高度重视项目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重要内容,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扶助残疾人的政策措施,落实资金物资,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使更多的残疾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广东省实施方案

   为使更多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推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中央财政从国家彩票公益金中拨出1.35亿元,专项用于开展残疾人康复项目。中国残联决定自2003-2005年,在全国组织实施“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

   为保证中国残联分配给我省的项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项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康复项目实施细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受助对象

    受助对象为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优先安排学龄前残疾儿童、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社会救济对象家庭残疾人、正处于学习或劳动年龄阶段的残疾人。

    二、项目和任务

    (一)贫困残疾人配发用品用具

    免费配发用品用具4440件、麻风畸残辅助用具6010件、助视器400个、为6个定点低视力康复机构配发助视器配镜箱。

    (二)贫困残疾人普及型大腿假肢装配

    免费装配普及型大腿假肢390例。

    (三)聋儿康复

    为138名贫困聋儿免费购置配发助听器、电池及制作耳模,为2031名贫困聋儿进行康复训练提供补贴经费。

    (四)社区配发康复训练器具

    为78个“十五”康复服务任务市辖区和县级市的社区配发康复训练器具。

    (五)培训社区、家庭康复人员及普及康复知识

    培训康复人员80名,编写适合社区和家庭使用的基层残疾人康复系列丛书,制作康复知识宣传品,推动康复知识普及工作。 

    三、项目管理

    成立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广东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下简称省康复办),负责制定《广东省实施方案》,下达任务指标,审批各地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实施全省项目工作,做好项目申报、审批、执行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地项目工作,做好项目申报、审批、执行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项目实施

    (一)  方案审批

    各地级以上市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报省康复办审批。

    (二)受助对象的确认和申请

    按照本《实施方案》和相应的《实施办法》确定的条件和要求,确认受助对象,填写相应的项目申请表,逐级审批。

    (三)器具发放

    由中国残联统一确定配发器具的品种、数量,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统一采购,下发各地。各项目执行单位收到下拨的器具后,按规定程序发放给残疾人。

    (四)建立并完善项目档案和数据库

    中国残联项目办将建立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查询系统。各地残联和项目执行单位要认真细致地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及声像资料)的收集、积累和存档工作,并由项目执行单位将有关表格和数据等逐级汇总至市康复办,市康复办负责将各项目的数据录入数据库,于次年1月15日前上报省康复办,省康复办于1月31日前报中国残联项目办。

    (五)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年度报告制度

    各地和项目执行单位要将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结合起来,及时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各地级以上市每年要向省康复办递交项目执行报告。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地要高度重视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实施,将项目工作与“十五”计划康复工作、我省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工作统筹安排,遵循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保证各类器具和资金的最大效能,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康复服务。要建立公示制度,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定期向社会公布项目救助情况。

    (二)管好用好项目经费

    下拨的器具必须免费配发给贫困残疾人,不得截留、变卖或以有偿使用的方式变相改变用途。下拨的聋儿康复训练补贴经费和耳模制作费必须落实到贫困聋儿身上,不得挪用它用。对弄虚作假、违反项目实施原则或挤占、挪用项目的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减少下年度资助额度。

    省残联将对贫困残疾人配发用品用具、装配普及型大腿假肢、贫困聋儿购置配发助听器、电池及制作耳模等项目给予经费补贴,用作病源筛查、产品制作与运输、组织协调等费用。各地应安排配套经费,用于需求调查、产品制作与运输、项目宣传、贫困残疾人交通补贴等方面。对落实经费的地方,省将优先安排项目经费。

    (三)做好宣传动员

    各地要主动协调宣传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新闻传媒宣传项目的意义、资助标准和申请办法,及时宣传报道项目的开展情况和受助效果,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和关注贫困残疾人,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扶助,并通过简报等形式,及时反映项目进展情况。

    各地要以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实施为契机,加大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救助贫困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的有效工作机制,加快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进程。

附件1

  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残疾人配发用品用具项目广东省实施办法

    为确保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的有效实施,依据《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康复项目实施细则》和《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广东省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任务目标

    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用品用具4440件、麻风畸残辅助用具6010件、助视器400个,为6个定点低视力康复机构配发助视器配镜箱。

    二、职责分工

    (一)省残联

    制定《广东省实施办法》;根据年度配发产品目录分解任务指标;向中国残疾人用品开发供应总站(以下称总站)上报所需助视器、配镜箱的品种和数量;将总站下拨的助视器、配镜箱下发至各地残联;指导各级残联落实助视器、配镜箱的发放工作;选择有能力、有积极性的低视力康复机构,确定为定点低视力康复机构,承担项目工作;会同省残疾人用品用具综合服务站(以下称省站)指导各级用品用具供应服务机构落实用品用具、麻风畸残辅助用具发放工作;检查各地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指导发放工作。

    (二)省残疾人用品用具综合服务站

    根据省残联分配给各地的任务,汇总各地所需用品用具、麻风畸残辅助用具的品种和数量并上报总站;将总站下拨的用品用具、麻风畸残辅助用具下发至各地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麻风病院(村);将项目的数据录入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数据库并上报省康复办。

    (三)基层残联和用品用具供应站

    组织开展需求调查,摸清底数;汇总所需助视器、配镜箱的品种和数量并上报省残联康复部,汇总所需用品用具、麻风畸残辅助用具的品种和数量并上报省站;做好配发产品的运输和发放工作;登记、上报配发情况,收集并反馈配发产品的质量情况和使用效果;做好配发登记和数据上报等工作。

    (四)定点低视力康复机构

    为贫困低视力者进行检查、验光,免费配发助视器(每人可选择2—3个不同类别的助视器),提供训练指导、宣传咨询等服务,做好配发登记和数据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下达任务

    分解下达项目年度任务(见附表1—1)

    (二)确定受助对象

    由乡镇(街道)残联、麻风病院(村)筛查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由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配发用品用具项目审批及受助情况登记表》(见附表1-2)一式两份,经乡镇(街道)残联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县(市、区)残联审核、批准。

    (三)组织实施

    县(市、区)残联将核准后的附表(1-2)通过地级市残联(市用品用具站)上报至省残联康复部(省站),核实后报总站并将有关产品直接发到各有关县(市、区)残联,各县(市、区)残联负责将产品发放给残疾人,同时进行跟踪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

    领取用品用具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要在附表(1-2)上签字,领取麻风畸残防护鞋则由接收机构在《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麻风畸残防护鞋配发登记表))(见附表1-3)上签收,接受助视器配镜箱的定点康复机构要在《助视器配镜箱配发登记表》(见附表1-4)上签收。

    (四)表格报送

    附表(1-2)和附表(1-3)一份由各县(市、区)残联存档,一份报省站,省站负责录入数据库并上报省康复办。

    四、补贴经费

    对完成用品用具配发任务的项目执行单位,配备4元/件的经费补贴,用作机构进行需求调查、产品运输、宣传组织等费用,由省康复办和任务地方残联各配备2元/件,其中省康复办补贴给省站,任务地方残联补贴给基层用品用具站;对完成助视器配发任务的定点低视力康复机构,省康复办按每名低视力者配备2 O元的经费补贴,用作机构进行需求调查、产品配发、训练指导、宣传组织等费用。

附件2:

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残疾人普及型大腿假肢装配项目广东省实施办法

    为确保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的有效实施,依据《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康复项目实施细则》和《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广东省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任务目标

    为贫困残疾人免费装配普及型大腿假肢390例。

    二、受助对象与资助标准

    受助对象的残肢及身体条件要求为:残肢长度最短不少于1O厘米;髋关节屈伸有力、活动正常;截肢者双上肢和健侧下肢功能基本正常。

    普及型大腿假肢采用《长江普及型假肢服务》项目开发的大腿假肢零部件。大腿假肢零部件和主要耗材的购置,采取政府采购方式,由总站下发,平均每例13OO元。

    三、职责分工

    (一)省残联

    制定《广东省实施办法》;分解年度任务指标;会同省站向总站申报并确定省、汕头市、梅州市、茂名市等4个长江普及型假肢装配站为普及型大腿假肢定点装配站;指导和规范各地开展病源调查、假肢安装、贫困补贴、登记统计、回访调查、宣传咨询等工作;检查各地项目执行情况;统计汇总上报项目数据库数据。

    (二)  省、汕头市、梅州市、茂名市装配站

    开展病源筛查、假肢制作、装配后训练和评估、定期回访及登记统计工作;按规定填写、保存和上报项目用表等档案资料。省装配站负责将全省数据录入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数据库并上报省康复办。

    省装配站承担广州、韶关、江门、肇庆、清远等地的普及型大腿假肢装配工作;

    汕头市装配站承担汕头、汕尾、潮州、揭阳等地的普及型大腿假肢装配工作;

    梅州市装配站承担梅州、河源、惠州等地的普及型大腿假肢装配工作;

    茂名市装配站承担茂名、湛江、阳江、云浮等地的普及型大腿假肢装配工作。

    (三)基层残联

    开展病源调查;组织病源;提供假肢装配经费;进行项目官传。

    四、工作流程

    (一)下达任务

    分解下达项目年度任务(见附表2-I)。

    (二)确定装配对象

    由乡镇(街道)残联通知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由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普及型大腿假肢装配项目审批及受助情况登记表分(附表2-2)一式两份,经乡镇(街道)残联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县(市、区)残联审核、批准。

    (三)组织实施

    县(市、区)残联将核准后的附表(2-2)通过地级市残联提供给承担装配工作的定点装配站,定点装配站根据假肢装配工艺流程,组织实施假肢装配、训练和回访等工作。装配假肢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在附表(2-2)上签字。

    (四)表格报送

    附表(2-2)一份由定点装配站存档,一份上报省装配站,由省装配站负责录入数据库并上报省康复办。

    五、质量管理
    普及型大腿假肢装配要按照“长江普及型假肢”项目的统一要求,严格制作工艺流程,保证取型、修型、接受腔成型等每一环节的准确性;假肢装配后,受助对象要在技师指导下,进行5天以上的适应性训练,以保证能够正确使用和保养假肢。

    假肢装配后的3个月内,定点装配站要对装配对象进行回访,了解假肢使用效果及质量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六、补贴经费
    对承担装配工作的定点装配站,配备1000元/例的补贴经费,用作病源筛查、易耗品购置、假肢制作、装配技师交通食宿补贴、残疾人训练住宿等费用,由省康复办和任务地方残联各承担500元。定点装配站不得再收取残疾人假肢制作费、康复训练费、住宿费等费用。省康复办在定点装配站完成任务并检查验收后,下拨补贴经费。

附件3:

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聋儿康复项目广东省实施办法

    为确保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的有效实施,依据《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康复项目实施细则》和《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广东省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任务目标

    为138名贫困聋儿免费购置配发助听器、电池及制作耳模,为2031名贫困聋儿补贴康复训练经费。

    二、受助对象与资助标准

    (一)受助对象

    在各级各类聋儿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贫困聋儿及因贫困无法进入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聋儿。

    (二)资助标准

    1、购置配发助听器  资助标准为每人880元,其中:双耳未配戴助听器的聋儿,配发耳背式模拟助听器2只;单耳未配戴助听器的聋儿,配发耳背式编程助听器1只。

    2、购置配发电池  每年为每名受助聋儿配发电池96块,计192元。

    3、制作耳模  每年为每名受助聋儿制作耳模2只,计100元

    4、补贴康复训练经费  资助标准为每人6OO元,主要用于聋儿进行康复训练所需的教材费、助听器检测评估费、教具制作及更新耗材费、食宿费、家长培训费和家庭指导交通补贴费等。

    三、职责分工

    (一)省残联

    制定《广东省实施方法》;分解任务指标;会同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组织开展贫困聋儿筛查;负责助听器、电池配发及耳模制作和聋儿康复训练经费的核拨工作;指导、检查、评估各级聋儿康复机构项目执行情况。

    (二)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为受助聋儿验配助听器、制作耳模和配发相应数量的电池;按要求使用耳模制作经费;进行助听器验配后的回访工作,并做好回访记录;负责将项目的数据录入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数据库并上报省康复办。

    (三)基层残联和聋儿康复机构

    协助做好受助聋儿筛查工作;按要求使用康复训练补贴经费;开展贫困聋儿康复训练;为受助聋儿建立个人康复档案;按规定填写、保存和上报项目用表等档案资料。

    四、工作流程

    (一)下达任务

    分解下达项目年度任务(见附表3—1)。

    (二)确定受助对象

    由乡镇(街道)残联根据筛查情况,通知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聋儿家长,由家长提出申请,填写《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聋儿康复项目审批及受助情况登记表》(附表3-2)一式两份,经所在县(市、区)残联审核、批准后,由上一级残联备案并转报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三)组织实施

    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为受助聋儿验配助听器、制作耳模和配发相应数量的电池;对在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聋儿,省康复办将康复训练补贴经费拨付至受助聋儿所在机构,由其减免受助聋儿的有关费用;对确因贫困无法进入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聋儿,省康复办将康复训练补贴经费拨付至受助聋儿所在的市、县(市、区)聋儿康复机构,并由其开展家长培训、家庭训练指导和教材教具配发等工作。

    (四)表格报送

    附表(3-2)一份由各聋儿康复机构存档,一份报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由其录入数据库并上报省康复办。

    五、补贴经费

    对承担验配助听器、制作耳模任务的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按每名聋儿200元的标准配备补贴经费,用作病源筛查、检测评估、交通补贴等费用,由省康复办和任务地方残联各承担10O元。

附件4:

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社区配发康复训练器具项目广东省实施办法

 

    为确保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的有效实施,依据《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康复项目实施细则》和《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广东省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任务指标

    为“十五”康复服务任务的55个市辖区和23个县级市的78个社区配发康复训练器具,原则上每个社区按1.5万元标准配发训练器具。

    二、受助社区条件

    街道重视残疾人康复工作并纳入社区建设规划;社区残疾人组织健全,辖区残疾人底数清楚,残疾人康复训练需求较大,残疾人相对集中;依托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星光计划活动室,具有40平方米以上的康复训练场地,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康复员;服务内容以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为主,兼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残疾少年儿童。

    三、职责分工

    (一)省残联

    制定《广东省实施办法》;分解任务指标;审核、申报项目社区名单和康复训练器具种类;根据残疾人康复训练需求,上报年度采购计划;检查项目进度,解决实际问题,总结年度工作;将项目的数据录入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数据库。

    (二)项目地方残联

    确定符合条件的社区作为项目社区,并于2004年8月30日前上报省残联;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工作;检查项目社区配发器具的使用情况并进行业务指导;掌握残疾人受益情况。

    (三)项目社区

    对受助社区服务机构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按照《“十五”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评估标准》,制定工作制度;指定专(兼)职康复员;对配发器具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造册,维护保养;掌握社区内残疾人基本状况和康复需求,建档立卡;组织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充分利用配发器具,提高康复训练器具使用率。

    四、工作流程

    (一)确定项目社区

    项目地方残联按照省残联下达的任务指标,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社区,填写《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社区配发康复训练器具审批及受助情况登记表》(附表4-2)一式两份,地级以上市残联签署意见,省康复办审核,报中国残联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及中国残联项目领导小组审定。

    (二)配发安装

    项目社区审定后,由有关厂家直接将康复训练器具发至项目社区,并上门安装、调试和指导使用。

    (三)开展康复训练服务

    项目社区采取在社区受助机构集中使用或家庭租赁等方式,组织、指导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并提供康复服务,同时建立规范化康复档案。

    (四)检查验收

    省残联组织项目地方残联对社区康复训练器具的配发、安装、使用和残疾人受益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附件下载:1-1、广东省贫困残疾人配发用品用具任务分配表
附件下载:1-2、中残联彩票公益金配发用品用具审批
附件下载:1-3、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麻风畸残
附件下载:1-4、中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助视器
附件下载:2—1、广东省贫困残疾人普及型大腿假肢
附件下载:2—2、中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普及型大腿假肢
附件下载:3-1、广东省聋儿康复项目任务分配表
附件下载:3-2、中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聋儿康复项目
附件下载:4-1、广东省社区配发康复训练器具项目任务分配表
附件下载:4-2、中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社区配发康复训练器